出版时间:1928年9月,沈从文26岁,初到上海。
总体感觉:
谈不上非常的喜欢,但是却有些特别。如果说想看看沈从文是怎样写言情小说的,不妨看看这个中篇的故事。
文前的序和所谓的自序,点出了本文是描写主人公如何决心抛却工作,离开北平北上为兵/匪的过程。不过且住,不要以为这是一部主旋律描写正面主人公怎样立志,成长,最终决心要弃笔从戎的热血青春小说。这其实是一部描写纠结在婚外不伦恋爱的主人公那复杂,自怨自艾,很有些私小说的意味在内的‘言情小说’。
更让人有些意外的是,文中用的是‘我’第一人称,加上描写感情时的炽热逼真,当我读到主人公在身边女子之间左右逢迎,情感牵绊愈加复杂的时候,实在是有点小小的震动,这简直就是一部晚间八点档的狗血连续剧,还是特长的那种。
老实说,我读得有点艰难,可是当我读到文末的最后一篇日记时,却被这对序中所提的变故毫无解释的嘎然而止给感动了,特别是这么一篇日记中的用词用句,显然已经和前面那冗长而黏糊的篇幅迥然两样,仿佛是振翅的凤凰,从庸碌的鸟群中苏醒,随随便便的一跃,便有了要翱翔于九天的气势。
我忍不住要大段摘抄如下,这些恍惚间看到那《龙朱》时期的风采的文字:
……
我不能说明这惊讶神气。
她把眉略蹙。
我走过床边去。我静了,不怕了。不促了。举眼望一切。
房中没有灯,白的月,正从大的窗上映进一大方白光,姨的头,姨的肩,姨的夹被的半截,以及地板上面姨的白鞋袜,全都浴在月光里。
这是一种梦的景致与梦的行为。
人是站在床边了,她把身略移向里边,让我坐。坐下了,没有话。我并不望这维纳丝神,我却望着月。
一种诗人的呆性子在我灵魂里潜伏,我是每每遇到月就痴痴呆呆忘了人我的。
姨的无袖的手臂,从被里伸出,把这臂引我向她望月光下的脸,更白了。我轻轻叹息。
姨的眉展开,微笑了。
……
在一种沉默的长期拥抱里,我认识了人间的美了。
那长长的发,披散到肩后,象用黑夜所搓成。那肩,是软玉。那乳,照所罗门歌说法,是一对小白鹿。
“你去了吧,我很害怕!”
“我们是,分担着惊怕也分担着欢娱,我才大胆来!”
“我不是不爱你,我怕她们会听到。”
“我因了爱你,才冒这种险来这里!”
用那柔软象五根嫩葱的手引我的手到她胸边去,心是卜卜跳得如一面敲着的小鼓。
但我把手移动了地方,没有畏缩。
我的手,从此镀上一层永生柔腻感觉的金了。
姨慢慢的睡下去。
“我的妹子,你身如百合花,在你身上我可以嗅出百合花的香气……”我轻轻唱着一首所罗门的歌,颂我对神的虔敬。
我从此可以放心了。倘若照僧侣所传,人死将受那最后的审判,到上帝面前去秤量我善恶,或者游十殿,谒见那各式各样脸相的阎王,我将有话说。凡是我应做的,我已经做了。一个没有得到她分内应得到的爱情的人,我服从了神的意旨,已给了这个人了。神所造的这个女人的灵魂,被恶男子在那上面玷污过有痕迹的,我用我的爱为洗刷过一道了。我为使这女人了解你大神在青年男子身上赋予的气力与热情,我所以去爱她。我让她在我身上觉悟她是配做一个年青人妻子和一个年青人的情人,……我还愿意给她爱的认识以外再给她以对现世不满的指示,因为你大神既把她雕琢成得如此美丽,却赋予一个如此驯良安分乐生的性格,更处置她永远到一个顶肮脏的人身边,这最苛刻最不公平的待遇,我要她知道你司命运之神的可诅!
读到末了一段,我才终于有点省悟,沈从文写这文字的意义。从那时起,这个来自湘西的年轻人,就只相信爱可以,也只必须给配得上且应得的人,无所谓礼教和身份——正如他后来一直相信文字只应当献给美,而不是政治和主义一样。
或许不赞同小说里主人公的做法,但是我依然尊敬沈从文这样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