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诀》与沈从文

首先看金庸是不是沈先生的粉丝?

这个其实是最好回答的问题了,因为有本人表述为证,金庸在很多访谈中就明确的回答过这个问题:

金庸:韦小宝的问题,我还忘了提到,现代作家中间,人家问我最喜欢哪一个?我说喜欢一位湖南作家沈从文。我从小就喜欢看他的作品,到现在还喜欢,不久前看到一篇文章说:鲁迅先生写《阿Q正传》,把中国人不好的典型,愚蠢、愚笨,搞精神胜利,对于世界不了解、很尖酸刻薄、很否定的人物。但鲁迅先生写了中国人中间,个性中间、性格中间有着很多不好的在内,特别他提出了要否定这种人。这篇文章就说,沈从文写的文章里面,那些人物都是善良的、温情的,使人觉得乐观的、和蔼的,他写的都是湖南人,其他省份中间这种可爱的人也是比较多的。要了解中国人,应该看鲁迅先生鞭策的这种中国人不好的个性之外,还要看沈从文先生所讲的中国人个性比较好的一面。我写韦小宝,当时没想到这一点,但我主要还是想写中国一个封建时代官场里比较不好的一批人,他受贿赂、去做坏事,各种各样的坏事都做,所以韦小宝基本上是否定的,不过他也不是全面否定。中国人的性格中间还是讲义气的,有一种共同愿望这种性格。中国人性格很普遍的,大家都有。这一方面是可以值得肯定的。所以我不能说,借助了沈从文先生的好处,韦小宝不是全面肯定,十分之九是肯定的,也有十分之一的(坏)处在那里。(岳麓书院,千年讲坛)

(女)记者访问金庸,说“您是一个很儒雅的人,写出来的小说却是很侠气很激烈”。金庸说,也许是现实中很多事我做不到,所以就让小说中的人物去实现;小说总是要写矛盾、冲突,冲突越激烈越好,人物、故事在激烈的冲突中得以铺展。象沈从文在《边城》里平淡地写得那么动人,我做不到,他是高手;沈从文是我佩服的大陆作家。 (CCTV6,人物专访)

人物周刊:一百年来的中国作家,您比较喜欢的有哪些?

金庸:一百年有很多人啊。沈从文吧,文字好,路子好。

人物周刊:好像您跟他的风格有接近的地方,古典式情感——

金庸:沈从文喜欢,巴金也喜欢。 (人物周刊,专访)

抗战时我曾在湘西住过两年,那地方就是沈从文《边城》这部小说中翠翠的故乡,当地汉人苗 人没一个不会唱歌,几乎没一个不是出口成歌的歌手,对于他们,唱歌就是言语的一部分。冬天的晚上,我和他们一齐围着从地下挖起来的大树根烤火,一面从火堆 里捡起烤热了的红薯吃,一面听他们你歌我和的唱着,我就用铅笔一首首的记录下来,一共记了厚厚的三大册,总数有一千余首。(金庸《三剑楼随笔·民歌中的 讽刺》)

还有许许多多的散见于金庸自己或者他人侧写文字中所体现的,金庸对于沈从文及其作品的喜爱和敬佩(当然,黄永玉和金庸私交之笃同样也是佳话)。

然后,我们再看看金庸创作中,到底和他所喜爱的沈从文作品有没有内在的联系和传承?

咋一看,这似乎是个很主观的问题,所谓文学创作,丝丝缕缕、潜移默化的影响,真的可以清楚的划出条条框框来?——的确,有很多时候,并非如此非黑即白的简单问题。

可是,在金庸身上,这个问题,却依然算是「送分题」。

涉及这个话题的专论、文章并不少见,有的是从金庸的创作内涵、有的是从金庸故事的少数民族和边疆背景、甚至是从他的人物设定描写,不一而足。

有兴趣的话,下列的一些资料可以供参考和挖掘,固然都算不上是什么非常严肃权威的「学术论著」,很多也许只是爱好者的自行索隐之作,但是至少可以带来启发

儒侠金庸传 (豆瓣)

沈从文金庸小说民族叙事比较

“乡下人进城”意象——谈沈从文与金庸之一

《白马》非马,亦非“武侠”——谈沈从文与金庸之二

“破译金庸密码”第一部分:《笑傲江湖》

……

即使抛开这些,以常理而论,从幼年时期就喜欢沈从文,而且后续生活中和沈从文未尝没有许多间接的联系(比如,他百般不待见的表兄「云中鹤」是沈从文心目中的伯乐和挚友,在出事后,沈从文也是少数真心哀恸并且付诸行动的人;比如,沈从文的表侄黄永玉和金庸算是历时长久的好友,并且有互相帮助的种种……),在古稀之年依然喜欢——如此种种,作为创作者的金庸,作品没有受到沈从文文字影响的可能,实在微乎其微。

写到这里,不妨做个简单的发散,大家可以看看下面两句,是否在精神内涵上有相通之处呢?

尽管向更远处走去,向一个生疏世界走去,把自己生命押上去,赌一注看看,看看我自己来支配一下自己,比让命运来处置我更合理一点呢还是更糟糕一点?若好,一切有办法,一切今天不能解决明天可望解决,那我赢了;若不好,向一个陌生地方跑去,我终于有一时节肚子瘪瘪地倒在人家空房下阴沟边,那我输了。

越是读下去心中一个念头越是强烈:我如能受汤恩比博士之教,做他的学生,此后一生即使贫困潦倒、颠沛困苦,最后在街头倒毙,无人收尸,那也是幸福满足的一 生。

而且,作为几乎可以终结此论证的一个例证,我不妨举出其实金庸作品中,最纯正的同人作品来为这个部分做个结语。那就是《白马啸西风》,如同《白马》非马,亦非“武侠”——谈沈从文与金庸之二中阐述的(文章写的很好,我就姑且直接引用如下,侵删)

《边城》与《白马》,篇幅相当。《边城》5万字,《白马》,6万字。

故事都发生在相对封闭的少数民族地区,《边城》在湘西苗族聚居区,《白马》在回疆哈萨克游牧地。李文秀母亲上官虹的自杀,其实很牵强,把8岁的爱女弃置 在人烟稀少的草原、沙漠中就忙着去殉情,太不负责任了(《雪山飞狐》中胡斐母亲的殉情,无此牵强,她把儿子的未来交给了自己足够信任的“苗大侠”,古人遇 到一个“可托三尺之孤”的朋友,是可以坦然赴死的)。似乎李三、上官虹夫妇在小说中的任务就是把孩子送到草原,任务完成,抽身告退。

翠翠的父母,像李文秀的父母一样,深爱对方,终致于殉情。李父死于他杀,翠父是自杀,然后,李母与翠母跟着殉情而死。

十几年间,翠翠和爷爷相依为命,李文秀和“计爷爷”相依为命。“爷爷”“计爷爷”死了,都留下孤女,面对不可知的命运。

翠 翠、文秀,都是一份无处倾诉、不能自主的初恋情怀。少女情怀总是诗?《边城》与《白马》,笔调相似,平和舒缓淡雅隽永的散文诗格调。李健吾视《边城》为 “一部idyllic(田园诗的,牧歌的)杰作”,《白马啸西风》远不及《边城》杰出,其风格仍是“田园诗的,牧歌的”。

《边城》《白马》,都有“鸟人”夜半唱情歌,傩送的歌音清沥如“竹雀”,李文秀的歌声婉转,如“天铃鸟”。

《边 城》,翠翠、天保、傩送三人的情感历程;《白马啸西风》,李文秀、苏普、阿曼的情爱纠葛。与李文秀“竞标”苏普的,是阿曼;对傩送感兴趣的,除了翠翠,还 有一个以“碾坊”为陪嫁的团总家的小姐。而团总家小姐与阿曼,分别是傩送、苏普的父亲(船总顺顺、苏鲁克)所喜悦的。

傩送、苏普(暂时或永久?)地离开翠翠、文秀,都有来自父亲的影响。后者,很重;前者,影响轻微,但仍存在(“船总性情虽异常豪爽,可不愿意间接把第一个儿子弄死的女孩子,又来作第二个儿子的媳妇”)。

沈从文曾说:“凡事都若偶然的凑巧,结果却又若宿命的必然。”李文秀则疑惑:“如果当年你(苏鲁克)知道了,就不会那样狠狠的鞭打苏普,一切就会不同了。可是,真的会不同吗?”

金介甫认为“《边城》总的来说是写人类灵魂的相互孤立”,感觉《白马啸西风》正有这种况味。

其实,《白马》的结尾也有点像《边城》。《边城》的结尾:“那个人也许永远不会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而《白马》的结尾:“如果你深深爱着的人,却深深的爱上了别人,有什么法子?……‘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不喜欢。’” 

都充满不确定性,不尽的怅惘……

翠翠、文秀的结局,令人想起沈从文先生的名言“美,总不免有时叫人伤心”,更记起 “这个世界没有安排好。爱人家的得不到人家的爱。被人家爱的偏不爱人家。彼此相爱的又早晚得分离……”(罗曼·罗兰《约翰·克里斯朵夫》)

最后,回到《连城决》,这部作品,和沈从文的作品关系究竟如何?

平心而论,假如对照《白马啸西风》来说,它算不上最「逼真」的同人,但是,下面几个方面却让它无法摆脱「沈从文」的标签:

从故事的内核来说,于我理解,全书其实讲述的就是一个「乡下人进城」(即《连城诀》第一章回目名)的故事。讲诉的基本上就是一个淳朴、天真、善良的「乡下人」狄云,当各种机缘下步入尔虞我诈的「城里人」的世界后,是如何抗争、成长更重要的是保持初心而看破的经历。这本质上,和沈从文毕生的创作是相符的。《连》的创作内核与沈从文「以『乡下人』的主体视角审视当时城乡对峙的现状,批判现代文明在进入中国的过程中所显露出的丑陋,这种与新文学主将们相悖的观念大大丰富了现代小说的表现范围。」无疑有着一脉相承的血缘;

而故事发生的地点,就是集中在沈从文读者们所熟悉(也是金庸年轻时曾经短住过的)湘西,别的不谈,但是他们故居的「湘西沅陵南郊的麻溪铺乡下」这么个标签性的地点,能够唤起多少沈从文粉丝的联想和遐思?沅陵这个地方在文学史上所有的图谱,几乎都是在沈从文的一系列作品中勾勒而出的:《边城》、《湘西》、《湘行散记》乃至许多小说。而茶峒(即《边城》的故事地点),距离麻溪铺也不过区区两小时车程而已。选择这个地方作为故事的发生地,要说没有对自己文学偶像致敬的意思,我是断然无法接受的……

最后,其实也是最 明显易见的,那就是在《连城诀》中,金庸好几个地方,采用了明显有别于自己日常文风的笔触,而其风格有明显的「沈从文」味道(虽然这种强行致敬的手法,即使在连城诀中也无法贯穿始终,但是这颗粉丝之心真是拳拳可见……):

比如,下面这段「农家对话」,稍作整饬来混充沈先生的故事文笔,几可乱真(至少对我这种容易上当的):

他将酒碗重重在桌上一顿,又是半碗酒泼了出来,溅得桌上、衣襟上都是酒水。

“爹爹,你把大黄拿去卖了,来年咱们耕田怎么算啊?”

“来年到来年再说,哪管得这许多?”

“爹爹,咱们在这儿不是好好的么?到荆州去干什么?什么万师伯做生日,卖了大黄做盘缠,我说犯不着。”

“爹爹答应了卜垣的,一定得去。大丈夫一言既出,怎能反悔?带了你和阿云到大地方见见世面,别一辈子做乡下人。” “做乡下人有什么不好?我不要见什么世面。大黄是我从小养大的。我带着它去吃草,

带着它回家。爹爹,你瞧瞧大黄在流眼泪,它不肯去。”

“傻姑娘!牛是畜生,知道什么?快放开手。”

“我不放手。人家买了大黄去,要宰来吃了,我不舍得。”

“不会宰的,人家买了去耕田。”

“昨天王屠户来跟你说什么?一定是买大黄去杀了。你骗我,你骗我。你瞧,大黄在流眼泪。大黄,大黄,我不放你去。云哥,云哥!快来,爹爹要卖了大黄……”

“阿芳!爹爹也舍不得大黄。可是咱们空手上人家去拜寿,那成么?咱们三个满身破破烂烂的,总得缝三套新衣,免得让人看轻了。”

“万师伯不是送了你新衣新帽么?穿起来挺神气的。”

“唉,天气这么热,老羊皮袍子怎么背得上身?再说,你师伯夸口说练成了‘连城剑法’,我就是不信,非得亲眼去瞧瞧不可。乖孩子,放开了手。”

“大黄,人家要宰你,你就用角撞他,自己逃回来,不!人家会追来的,你逃得远远的,逃到山里……”

再比如中途强行山歌教,固然水准值得商榷,但是不能不想到那些萦绕在湘西文学梦里的韵味:

心中记挂着丁典,等不得另找更合用的武器,便向东朝土地庙行去,心想:“我须得疯疯颠颠,装做是本地的一个无赖汉子。”将近土地庙时,放开喉咙,大声唱起山歌来:

  “对山的妹妹,听我唱啊,

  你嫁人莫嫁富家郎,

  王孙公子良心坏!

  要嫁我癞痢头阿三,顶上光!”

  他当年在湖南乡间,本就擅唱山歌,湖畔田间,溪前山后,和戚芳俩不知已唱过几千几万首山歌。湖南乡间风俗,山歌都是应景即兴之作,随口而出,押以粗浅韵脚,与日常说话并无多大差别。他歌声一出口,胸间不禁一酸,自从那一年和戚芳携手同游以来,这山歌已五年多没有出过他的喉头,这时旧调重歌,眼前情景却是希奇古怪之极。听歌者不再是那个俏美的小师妹,而是一个赤条条、恶狠狠的大和尚。

他慢慢走近土地庙,逼紧了喉咙,模拟着女声又唱了起来:

  “你癞痢头阿三有啥香?

  想娶我如花如玉小娇娘?

  贪图你头上无毛不用梳?

  贪图你……”

凡此种种,《连》除了本身故事内核的精彩和深刻,情节的跌宕吊诡,人物设定的讨喜之外,它多多少少背靠的大家和经典的那些千丝万缕的联系,让这个并不长的中篇有着格外值得琢磨的地方,但是,相对于其他作品来说,它所获得的重视和聚光却并不突出,这是我为之略微抱憾的地方。

丁典、凌霜华、戚芳、狄云……这些人物的生离死别其实放在整个金庸作品的大体系里,也都算得上是相当纯粹而经典的悲剧人物,他们所体验的是和在金庸一些其他更为大众熟知的「热门」作品(比如《射雕》三部曲、比如《笑傲江湖》等)中那些耳熟能详的人物们一样的苦痛——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

也和《边城》一样——我所爱的中国文学作品,倘若也有「伟大的传统」一说,我则属意于此。

依然是更新一个知乎的答案,备份
12 Jun 2016 , 写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