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先还赞叹今年的夏天姗姗来迟,不进状态。
这下满足了,给力的暑假终于来了,火力全开,整个把我和老婆堵在家里出门不得。
偶尔出门两次,多半也是选在天色已暗的时刻,蹬着自行车在灯影映照下的小巷里穿梭,扑面而来的有着太阳余味的热气,混杂着街边小店铺里的饭菜香味,不由得想起以前读书时候的暑假时光,一旦光线黯淡,热气收敛,而只是在路中间晃悠的时候,到底是在浙江或者是湖南,其实分辨得不是那么清楚了,只是蹬着起劲的时候,随口哼起小调,回过神来居然是‘碧血青天杨家将’的主题曲。
今夕何夕,记忆这种东西总是会抽冷子偷袭一下,避无可避。
“现在还有许多人生活在那个城市里,我却常常生活在那个小城过去给我的印象里。”
汤姆·琼斯和菲尔丁,殿堂级的书和大家,其实有时候会让人望而生畏,这个在“古典主义和现实主义”之间承前启后的里程碑,却让我曾经担心会不会过于晦涩了呢?我实在担心太过。
读完第一章,我的心情简直就是大喜过望,什么奥斯丁,什么狄更斯,英国文学的传统果然不可能凭空而生,作者或者含蓄或者直接的毒舌,家长里短的刻画,流浪汉/成长小说的骨架,这让喜欢狄更斯,喜欢奥斯丁的我,完全没有抵挡之力,甚至,从目前大概四分之一的已读部分来说,语言的洗练和恰到好处,完全要更有水平——或者还是老一辈的翻译大家们的功力所致吧。
英国人玩起小花样了真是让人刮目相看,BBC翻拍的现代版福尔摩斯,猛地一听似乎是个雷,看了首播的第一集,却是大惊喜。
一切都几乎忠实于原著——除了这是一个生活在当下的福尔摩斯而已,他熟悉网络、手机、称他Geek并不过分,但是时代背景不是简单的搬移,编剧绝对是天才,把《血字的研究》天衣无缝的整理成了一个节奏明快,扣人心弦的故事,没看过原著的人,当然被吸引,就连熟知故事的粉丝,也会极其期待看到那些微妙而恰当的改动。
而且那些所谓的现代元素并非鸡肋,反而在推理和破案的过程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就这样,我还是觉得故事很符合原著,难道是因为内在的魂吗?本来只是随便看看没抱期望,却一下子被打动了。
编剧是第一个原因;演员选择是第二个原因,虽然华生的形象和一贯以来的略有出入,但是这个演员是会演戏的那种,看着看着有后劲回味;福尔摩斯的角色则是选的意外的好,简直就是杰瑞米·布雷特加上…呃…谢耳朵的混合体,古怪,犀利,但是不失可爱。
另外一个原因,衣服穿的太得体了,就福尔摩斯在风衣领子上随手围上的那条围巾,就让我老婆来回说了好几次:这围巾,围的怎么就这么有范儿呢?怎么就这么有范儿呢?怎么就?牢牢的追住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