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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ng上线以及Bing的妙用
今天在Cnbeta上看到了微软的搜索引擎已经上线,甚至中文都OK了,于是抱着反正不要钱的想法冲上去试用了一下,几个基本感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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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Google类似,也能够登录你的Windows Live帐号,估计能记下你的首选配置,而且我猜测不排除以后也能做一些定向广告投放啊,信息发布之类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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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页搜索功能没有特别明显和突出的东西,非要说的话,就是把相关搜索内容放到了左侧栏,醒目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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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搜索有新意,这点上是绝对有创新和提高用户体验的地方:图片搜索在左侧栏里分出了大小、布局、颜色、样式、人物等各个选项,和Google以及百度的图片搜索的一些Filter设计有类似,但是大大增强,建议稍微试下就知道了,同时也没有分页,类似Google Reader或者是Piclens的无限滚动模式,有点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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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搜索更是绝对的亮点,左侧栏的时长、分辨率、屏幕大小、来源这四项的用处很大,可以很有针对性的进行选择,更难得的一点是在Bing中,对于搜索结果,只需要鼠标在结果截图上悬停,就会直接播放,当你再次点击,才会放大播放,或者在原来源播放。
重点就在4。
众所周知,对于一些国外来源的视频,我们是不一定能看到的,有时候是自己人不让我们看,比如最近被封的Youtube,有时候是别人小气不给我们看,例如只对US有效的Hulu。
而Bing有意思的一点就是,你可以在右上角的国家地区选择项中去切换自己的地区,而那些视频搜索的视频来源是来自你设定的地区的视频网站——同时你悬停鼠标直接播放的时候,似乎是Bing的服务器已经做了缓冲,而不是你直接访问,所以,这就导致了你可以看到任何bing可以搜索到的视频(不过,很遗憾,尺寸小了点……但是对于一般的视频,特别是新闻,这是OK的)。
举个例子,你可以把地区切成美国,然后去搜视频,自然会有很多的来自Youtube,那么你就可以直接在Bing页面来观看了;同理,在这种情况下,Hulu的海量视频,你也可以自由的看(……小尺寸视频)了,至少聊胜于无吧。
所以,总的来看,Bing算是个不错的产品,虽然算不上有什么压倒性的优势,但是看得到诚意,希望微软能够扬长避短,继续加强吧。
Mr Brain初话观感
失落的意义
S60手机同步Google日历
使用E63以来,其余的感觉都不错,唯一遗憾的是Google Sync在S60系统上,只能支持对联系人的同步[1. 有用户指出calendar的同步在测试中,即设定日历同步后,能够看到有日历的进出流量,但是无效果,如果真是这样,希望早日放出]。这一点和黑莓上的Google Sync比起来可以说是有点差距。而且,用系统自身的同步处理功能,却无法实现自动的定时的同步,虽然能省点流量但是却少了那种‘自动化’的快感,可谓有得有失。
目前看来,主要的用于S60的日历同步手段似乎就是下面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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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alsync:第三方程序,安装之后实现同步手机日历和GoogleCalendar的功能(J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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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lsyncS60:第三方程序,安装之后实现同步手机日历和GoogleCalendar的功能(SI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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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Sync:第三方服务,注册后,只需要在手机系统的同步处理中添加服务,设定好服务器等内容即可。
但是,非常遗憾的是,对于第一种,曾经尝试了一下,至少E63无法启动该程序,兼容性存在问题;
第二种,用过一段时间,但是,却也多次出现过需要多次重试才能连接的情况——另外,对于它的Schedule Update的功能,我始终不得其法,所以最终我放弃了它。
因此,我目前使用并且推荐的是第三种方式。在Google Sync S60官方版本升级之前,这可能是个好选择。
社会契约论-第三册笔记
近日我最关心的两件事情,莫过于流感疫情和谭卓事件。前者为天灾,后者为人祸。关于谭卓事件的思考,天涯上很多各种角度的文章,基本上也写出了我所想到的东西。
而就在我继续读着《社会契约论》的同时,可以说近乎悲凉的心情也在默默的泛起,或者说,是一种无力感。
但是,还要继续读下去。
也谨向年轻阳光且永远年轻如此刻的校友谭卓致以深深的哀悼。
一旦开始讨论政府这种无趣的话题,书看得就不怎么顺畅了。而且,阅读的结论,也只是让人更加认清现实罢了。
政府和主权,是容易混淆的东西,但是看过前文,自然很容易就能知道,“政府是主权者的代理人”这个道理。
政府理当是位于一般意志和个体大众之间的媒介。对于一般意志来说,政府恰如一个有力的身体之于人的灵魂。
卢梭提到政府作为一个团体,必将拥有自身的意志,但是重点在于如何保证这种意志不超过一般意志的约束,从而最终导致契约的崩坏。
接着有几个有意思的结论。政府的权力即国家的权力,在国家规模不变的前提下,是恒量;政府的实施力度取决于意志的强度,在绝对权力守恒的前提下,政府的官员人数越少,越有可能实现个体意志和团体意志的统一,则政府越强——所以,一个人的政府,理论上是最强的政府(当然,这种统一,显然会容易导致与一般意志的偏离,直到社会的崩坏,所以度,是个很难把握的事情)。而且,国家越大,越需要有强大的政府,换言之,国家越大,则政府应越小。
所以,民主制适合城邦,贵族制适合中等国家,君主制适合大国,这是一个推理的结论(不过,必须强调的是,这里的任何一种政体,都不应该是专制的,因为,有效的契约必须赋予大众的否决权)。
在后面具体的阐述中,比较实在的话就是,真正的民主制度是不存在的,追求理想化的民主制的弊端被卢梭作了详细的分析。而他对民主,贵族和君主制度的比较结论是,世袭的贵族制度是最坏的制度——而选举的贵族制度,则是真正的’贵族’制度。
接下来的篇幅则是集中在对君主政体的分析之上。他指出了君主制的种种弊端的同时,自然也提到了在君主制度下的一些尽可能的解决方法。有意思的是,我们不难发现统治者在这些措施上的所见略同。例如,“哪怕孩子智障怪物来当政,也不要选择贤王的冲突。”,对继承顺位的严格规定和不可动摇,无论在东方还是西方都被成熟的封建王朝视为至高的定则。
卢梭又用大量的篇幅来说明了,没有一个普适的,完美的政府可以应用在各种各样的具体的国度:他更倾向于推导出一个判断何为好政府的标准,然后借此因地制宜的来选择合适的政府形态。 而他的标准被他抽象得似乎有点粗暴了:最好的政府是在其治下不需殖民,归化,人民增长最快最多的政府;最坏的政府则反之。
结合中国的情况,必须说,我有点被雷到,但是,如果考虑的更多的是欧洲,那么这个去繁就简的结论,还是很有说服力的。
卢梭还是满现实的认为,如同特殊意识对抗一般意志一样,政府对主权的违背也是一种天性。所以腐化的自然性就如同人类的老龄和死亡一样不可避免。缺乏相应监督就势必走向腐败:两种方式,收缩或解体。
民主制蜕变为暴民统治,贵族制蜕变为寡头政治,而君主制蜕变为暴政。
如何保有长久的健康?唯有主权者所有的立法权。该权力也是作为主权者的大众所拥有的唯一有效的权力。在讨论主权权力保障问题时,卢梭似乎也遇到了绕不开的难题,他所讨论的一些场景,应该说,有些不太通用:他指出首先多个城市组成国家是不提倡的的,其次,如果实在无法做到,那么首都和国家财产应当各城市轮流……这样的提法显然更主要的是从欧洲的角度考察而言。
再者,大规模的集结(以希腊罗马为蓝本),是作者看来实践主权权威的有效方法,也恰恰是政府出于其天性而畏惧并且会阻止的手段。而通常,这会导致主权权威的最终消失。
让人郁卒的是,卢梭推导的结论有一条就是,以代表或者代理人为基础的所谓中间权力,是一种不那么好的制度,因为,人民是无从代表的,代理人只能是人民的使节而不能作任何的决定,因为一般意识不可能由一小部分人来代表。所以,他说,除了小共和国,我看不出主权者如何行使权力。囧,所以他的观点或者说心目中的理想政体,依然是雅典城邦民主制的古风。这个算是他独特的,执著的慕古之心么?
关于行政权力,卢梭这里的一段话,恰恰很类似于孔子那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所有人有权提出大家应该做什么,但是没有权力要求别人去做自己不要作的事情。”而且,他还特地指出,政府的行政权力是主权者给与,所以人民与统治者之间,不可能存在所谓契约的关系。国家中只有一个契约:结成社会的公约。这是完全排他的。
政府的组成,即官员任命等,本身是一次法律的执行过程(由政府),而绝非第二个法律。而对于如果政府本身还未存在,那么岂不成了一个鸡与蛋的问题?卢梭列举了英国的例子指出,主权者在特定情况下是有可能以临时政府的形式来履行权力的。
如何防止政府篡夺公众的主权?考虑到这是政府的天性,卢梭认为,周期性的集会是很好的办法。改变政府是会造成伤害,但是一旦该政府无法再保证大众福祉,这样的改变则是应该的。集会目的在于两个问题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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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者是否希望保有目前的政府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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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希望原有官员继续保有行政权力?
这两个问题可以否定现有国家一切法律和约定——甚至包括社会公约。当然,这只是理论上的,无法想象社会大众一致通过解除社会契约,然后回复自然的权利及自由,然后奔入丛林作鸟兽散。
何况,如今早已没有那么多的丛林了。
10个推荐必装的基本Firefox Addon
我承认,这个标题很恶俗。这种List性质的博文,我见过不少人口诛笔伐,但是,在历来喜欢尝新的我,历经了无数次安装、试用、卸载之后,发现那众多的附加组件中,有些是新奇的、有些是用来Zhuangbility的、有些是针对非常个人化要求的——但是,当中总有一些,属于那种如果不装,就没法充分享受到Firefox的便利和强大的Addon。它们多半是针对一些非常基本的要求和应用,我相信大部分的上网用户,也许都能发现对自己有所帮助。所以,10这个数字限制,多半是为了逼迫自己去选出真正关键的插件。
排名不分先后(纯粹按照字母顺序)(1. 对于稳妥人士,即不热衷于各种每夜版或者beta版本更新的用户,下列的插件,都能够应用于正式版本;而对于小白鼠的狂热试用党,为了克服版本差异,nightly er tool 则不可不装,用于忽略插件的版本检查。经本人实验,这些插件在3.5b4下仍然表现良好,可以放心使用。):
鼠标手势插件。
能够非常方便的自定义各种鼠标手势,对于鼠标手势,我相信只要使用过的人,就会很自然的接受并且习惯这种方式,因为确实方便。不管是遨游党,还是火狐众,相信很多人都已经把支持鼠标手势作为对浏览器的基本要求之一。
All-in-one Gesture不是火狐上唯一支持手势的插件,但是一直用下来,却算得上是很稳定的一个。
老板键和内存整理。
能够自定义老板键,即一键隐藏和展开浏览器。这个对于有些办公期间偷懒的人是很好用的东西——就算不怕老板(例如我这种…),有个方便的方法迅速收拢展开,对于工作效率也是非常有帮助的。
另外,这个插件能够在你隐藏火狐的期间释放内存,也可以设定内存的使用上限,当超过该数值是自动释放和清理——我不清楚这个的具体效用,反正我从装了它之后,也确实没有为传说中的内存问题操过心了。
拖曳搜索及打开链接(及其他)。
很多刚从遨游转投火狐的用户,在论坛上询问的功能,往往都会包括拖曳打开或者搜索这一点。我相信Easy DragToGo可以满足绝大部分的需求——甚至更多。
它可以自定义对于文字、链接或者图片对象的任意方向(上下、左右、随意)的拖曳所触发的相关动作。而且自定义内容还包括搜索引擎以及是否后台打开。值得一提的是,搜索引擎的可选范围就是浏览器搜索栏中定义的引擎。
下载工具管理。
虽然现在我自己通常是Download Statusbar和DownThemAll混用为主,但是不能否认的是,无论是快车或者迅雷,用户群都相当的庞大。而FlashGot就是一个可以添加下载工具,从而为右键添加类似ie中的‘用xx下载’的选项。
可添加的工具极多,我能认出来的没几个。不过,它似乎依然无法直接解析所谓的‘快车下载’和‘迅雷下载’的链接。
Google Reader的监控及提醒。
关于这个的详情可见前文RSS阅读的终极解决——回归Google Reader。应该解释的非常清楚。
之所以把这个加入到所谓的MUST HAVE的列表,主要原因就是,这样一个时代,脱离了RSS的阅读,很难是高效和充分的。使用了Firefox,而不充分的发挥其网络利器的本色,着实可惜。
支持用户定义的JavaScript脚本的平台。
这是一个典型的,‘授人以渔’的例子。装上它之后,就意味着你可以编写(高手向)、下载(普通人向,例如我)各种各样的针对特定的网页的优化脚本。它们可以把网页的样子变掉、可以添加网页的特殊功能,总之可以把网页整得‘连他妈都不认得了’。
用心搜搜,就会发现,网上会四处充斥着‘xx个必装的Greasemonkey脚本’等等的文章,不妨一读。例如这篇60+ GreaseMonkey插件脚本推荐,就相当齐全实在,我就从中立马又补充了不少。
我目前使用的脚本不多,考虑比较通用的包括:
a. 天涯助手,优化天涯阅读体验,增加功能;
b. Google reader – color list view, 针对GR不同的订阅着色,一目了然;
c. Google Dict,直接添加了辞典内容在google的搜索页顶端;
d. Baidu Monkey,针对百度的优化,包括将搜索结果紧凑化,自动翻页,推荐;
e. Google Reader + Fanfou,为GR添加推荐到饭否的按钮,整合的非常自然;
f. Douban-Fanfou Plugin,在豆瓣页面上添加了推荐到饭否的按钮。
On A Slow Boat to China
《去中国的慢船》是村上众多絮絮叨叨,并且最终依然导向“无解决”短篇之一。记得村上似乎在某个采访中谈到自己对中国的印象时,除了提到自己不爱吃中餐之外,也以这篇小说为例说明自己对于中国朦胧的向往和想象(时间太久,已经记不太清楚细节了。)文中散文般的描写了自己和曾经的中国裔的同学,朋友交往的往事。那种外来族群的疏离和孤独感,就算不放在中国人身上——例如放在韩国,朝鲜身上也亦然。事实上,我感觉,电影《Go大暴走》所表达的东西,在骨子里就和小说有着相通的地方。
但是,唯一让我有点疑惑的是,这个名字的由来。故事里,当然一如既往的不含有任何真正的小船。而说服自己是村上他凭空捏造这么个名字,又总觉得不当。究竟有什么典故?我不得而知。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我一直姑且把它当作是村上的原创了。直到我读到《在路上》的这么一段:
推荐饭否拍拍(S60)
今天是无意在手机版的“饭否”上看到了饭否拍拍的宣传,于是直接点入,迅速的安装: [安装地址页面](http://wap.fanfou.com/paipai)。
社会契约论-第二册笔记
第二册开篇讲述的就是主权的问题。
代表整体利益的主权不容放弃;何为放弃?无条件的放权于当权者。卢梭相信,个体意志和利益,不可能一直重合于整体利益,所以对特定个体的无条件服从必然导致主权的崩坏;而倘若此过程中民众保有否决的权力却并未行使,则当作默认认同。此时,统治者的政令,可等同于一般意志。
所以,这点上算是否定了君主专制。
接着,基于对一般意志的描述推导,主权不容分裂——简单的讲,全部或者是零,不存在部分的主权或一般意志。 政客们往往诡辩的把各种所谓的‘权’(知情权、立法权、执行权、等等)时而分割,时而合拢,用来迷惑民众的视线,殊不知,所有的权不过都是一样罢了。
那么,不容侵犯神圣的一般意志会出错么?卢梭给出两个假设:人民知情;以及全体处于足够随机的个人利益冲突中,这样抵消汇聚,才能形成真正代表共同利益的方向。一旦集体内部出现了社团组织,那么利益的取向类型被人为减少,那么最终形成的决定,则会蜕变成为特定人群的特殊诉求(这里,不妨想像我们常说的51%对49%的投票结果)。所以,理想的政治体制就需要制定者坚决的杜绝在体制内部出现任何社团组织——可是,如果一旦出现,并且无法扭转的话,就应当让国家内部出现尽可能多样化的社团组织,以抵消牵制负面的作用。
然后是关于集体的一般意志的作用范围,它到底是不是无孔不入,无处不在的呢?卢梭清晰的表明,所谓一般意志,必须是一种真正代表了全体利益的、公平的、普遍的针对所谓抽象全体的意志。即,一般意志的一切约束和作用,必须是平均的施加于属于国家的每一个个体之上(一旦这个意志出现了针对特定个体的不同的待遇,就意味着这个契约的破灭和一般意志本身蜕变成为了特定的群体的意志),并且根据契约,所有的个体是以牺牲了必要的利益和自由为代价而缔结了契约,所以这样的要求同样是不能无限制的——至于究竟能够到什么程度,这个同样要取决于一般意志。
那么,生与死的权利,这个最容易为人提问的话题就开始被作者详细分析了起来。到底个体应不应该被要求为了他人或者集体利益而牺牲?到底一般意志有没有权利因其犯罪而裁定个体的死亡或者其他惩罚?虽然卢梭说了很多,但是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能不能牺牲别人来保护你的利益,这个取决于是不是你做好了准备为了别人牺牲你自己?即,作为契约的一部分,你以随时可以付出自己的生命为代价,换取了在这个社会或者国家中能够以他人的生命来捍卫你的安全的权利;同样,赞同对杀人者处以死刑,实际上是以公民都有假如自己杀人,也必须要被处死刑为代价。这个,与前述的,契约的形成和缔结,是个体以原属自身的利益作为代价,换取加入公约社会的权利一脉相承,同时也是为什么卢梭反复强调社会的契约必须是一个平均的、针对所有个体的契约。
延展到了‘法律’。法律在他眼里并不是社会公约的一部分,而是社会公约为了自身的生存和保留所必须的工具,是一切个体应当平等遵守的法则,它的规定同样应当是抽象、平均的,绝对不能针对特定的个体做不同的规定。它本应由共同组成一般意志的所有个体来制定——但是客观原因导致不可行,所以,需要法律的制定人。
对立法者的要求非常非常之高——读过前面的内容,这一点不难理解。他要有这非凡的才华,同时又必须独立于统治者。
因此,在宪法草起人的使命中我们发现两种不相容的东西:超出人的能力的事业,和缺乏付诸实施的权威。
立法与执法不应当落入同一人手中,所以希腊城镇立法时要假手外人,十八世纪的意大利诸共和国也如此等等——还有一个选择,就是假借宗教和神祗的名义立法,当然,这个不是长久之计。但是这也说明在民族形成的初期,宗教往往是政治的工具。
而后面对于法治的对象,‘人民’的思考,恐怕会引起今天的争议。卢梭提出,适合法治的民族,是有着特定要求的,而在不恰当的时期和不恰当的方式去试图改造,都会导致失败。
人民必须有某种共同的种族渊源利益联系和社会约定,但还没有承担过法律的真正约束;人民还没有产生根深蒂固的习俗和迷信;它也没有受到邻国突然侵略颠覆的危险,它要能够独立对付任一邻国或借一国之助反抗另一国,而不介入邻居的争议;它应该是一个人人彼此相识不必对任何人附加过重负荷的人民;它还要是独立自主不依赖其他民族也不被他人依赖而自存的人民。
按照他的逻辑,我沮丧的发现,似乎当前的中国社会的确有些尴尬。更何况,他还特意指出:
一个人民之争取自由,只有在其未开化的时候,而非当文明的精力耗尽了的时候。人民只会在动乱中失落,而不会在革命中恢复自我;当人民身上的锁链一旦打破,它也就解体分化成为个体,而不再是人民了。从此,这些个体的乌合之众需要的是一个主人,而不是解放者。自由的人民,记住这一格言:自由是可以获得的,但绝不能重生。
虽然未必正确,但是看来我们面对的的确是个难题。
卢梭对于法律系统的阐述,却让我意外的直接概括性的将其分为两个要素:自由和平等。
自由,是因为国家的力量为每个个体依赖的源泉;平等,是因为无它自由就不能存在。
我已论述了公民自由。对于平等,这个字不能用来暗示权力和财产对每个人都平均分配,而是权力不应该成为暴力,法律是一切权力行为的准绳。至于财产平等,就是富人没有富到可以收买奴隶,而穷人也不能穷到出卖自由。
作者眼中,法律的作用在于保障平权、并且吻合于和谐的自然规律。
而在开始后面的讨论之前,卢梭将法律分成了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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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治关系和制度的政治法,又称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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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众之间的法律,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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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与法律之间关系的法律,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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堪称法的基石的道德、习俗,归根到底,公众舆论。
而作者认为,其中和他的论题有关的只有政治法——这构成了政府的形式。
第二册到此完结,这里讲述的东西已经离真正的社会关系和我们能接触的东西越来越近,也越来越实在了——不敬的想想,很多东西可以直接在诸如天涯论坛之类的辩论回帖里看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