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斯丁的原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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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桑觉寺,这是简奥斯丁写作的原点之一。一本有着曲折身世,先发后至的小说。透过它,我们似乎可以看到简奥斯丁本来具备着怎样的发展可能。

这本书的风格控制无疑是有点欠缺火候的,尽管作者出版前已经做过修订。但是,全书戏谑的部分和我们后来常见的重剑无锋举重若轻的平淡笔调远远谈不上水乳交融。

对于反角或者丑角人物的用笔,活脱脱就是一个女版的狄更斯,而且其用力,其速写程度,远胜过她在后续诸如曼斯菲尔德庄园以及其他作品里些微流露的峥嵘。例如对于约翰索普的描写,很多时候给我的感觉就真像是从狄更斯小说里跑出来的人物,亲切异常。

而她在小说开头部分对主人公的介绍,以及描写凯瑟琳对哥特小说沉迷而导致的种种可笑幻想时的笔调,则是更加复古,干脆一步退回了如同“神”的创造者视角,用一种高高在上的优越感来夹叙夹议,而在我印象里,这样的情况在她以后的作品里再也没有表现得如此鲜明。

但是,奥斯丁自身一直保持和发扬的特色却也的确从这开始建立——题材上的家长里短,情节上的伏脉千里,人物上的一正一副,一正一邪,语言上的形神兼备,结局上的皆大欢喜,观念上的门当户对等等。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奥斯丁也是个格外专一的作家。在她不算长的创作生涯中,她用她出版的六部完整长篇小说在一部一部对自己的风格进行着锤炼和纯化,越到后期,就越感觉她是把属于她自己的风格巩固坚持,甚至渐渐的返璞归真,信手拈来——而不是真正的变成了一位乡村狄更斯——这种坚持也导致了她作品的一以贯之的内部的相似性,直到略显出变化之风的“劝导”为止。对我来说,也的确是一部读着比一部舒服,当然《爱玛》绝对是个例外。

诺桑觉寺是最后出版的一部奥斯丁长篇小说,我也是最后读到,但是当中却可以看到一个具备各种可能性的,未定型的奥斯丁。读者和作者在两百年后终于画了个圆满的圈,算是认识完毕,接下来呢?我是该请准备场茶会,还是邀请她郊游呢?

可惜,我的年金实在低得汗颜,何况连个像样的宅第都欠奉啊……

29 Sep 2009 , 写于 杭州